焦作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楼改造和装修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楼位于焦作市山阳路西侧、翁涧桥南侧。共七层,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因水电管线老化、装修面层破损,重新改造装修。本次申请评审改造装修的主要内容为:原楼地面拆除后地板砖、墙面顶面铲除旧漆后刷乳胶漆、部分墙面粘1.35米高墙裙、接待大厅石膏板吊顶等。资金来源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现场签证单及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依据《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及市场价进行调整。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28,997.0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07,735.72元,审减金额为21,261.31元。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