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4〕3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重点支持内容:1.继续支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等。2.巩固文化金融扶持计划。3.实施环保印刷设备升级改造工程。4.开展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5.推动电影产业发展。6.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7.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8.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
二、申报条件:分申报企业和其他申报单位两大类,具体内容可参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4〕33号)中的相关要求,该《通知》可登录焦作市财政局网站财政公告栏目(czj.jiaozuo.gov.cn)或登录教科文科对外公用邮箱(jzjkwk@163.com)查询。
三、申报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应高度重视申报组织工作,严格按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提高申报工作质量。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5月6日
五、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联系人及电话:张多银 3121101
焦作市财政局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