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人民医院示教病房楼项目配套电气安装工程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全科医院临床培养基地及示教病房楼配套电气安装工程位于市人民医院院内,主体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总建筑面积41,754 m2,建筑高度79.80米,本次电气施工主要内容:室外电缆引线由牛庄变电站至医院内部顶管施工、医院内老配电房改造、培训楼新配电室安装。
资金来源:焦发改投资【2012】101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12,669.1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6500万元、省财政配套330万元、市财政配套770万元、其余由人民医院自筹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预算书进行审查,工程量清单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版),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4年第1期,不足部分执行市场价格。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金额为3,556,795.34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3,121,216.95元,审减金额435,578.39元。其中工程赔青、协调费暂列金额为150,000.00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4年4月21日
送:焦作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