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道路交通设施协议供货商项目(三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道路交通设施协议供货商项目(三标段),主要内容为:在市区道路设置指路标志、标志杆、自立杆等标志牌。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招、投标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合同、现场勘查情况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书、情况说明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759,276.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749,376.00元,审减金额9,900.00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4年4月10日
送: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