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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325日在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刘晓波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过去五年财政工作

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上下围绕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转型初显成效,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升,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圆满完成。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合计96亿元,实际完成97.3亿元,为预算的101.4%,增长14.3%,加上中央分享税收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134.9亿元,增长13.6%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合计139.2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财政部代理发行政府债券、超收收入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185.2亿元。实际完成18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9%,增长10.3%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7.7亿元,实际完成41.9亿元,为预算的151.2%,增长28.3%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8.8亿元,执行中加上新增中央专项补助、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超收安排等25.1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63.9亿元。实际完成4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9%,增长35.2%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公共财政预算

●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32.93亿元,实际完成32.97亿元(含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6.53亿元,以下简称示范区),为预算的100.1%,增长15.3%

●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3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48.53亿元。执行中由于使用上级补助、财政部代理发行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以及补助县市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4.37亿元。实际完成63.03亿(含示范区8.5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9%,增长19.9%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1.4亿元,实际完成18.1亿元(含示范区4333万元),为预算的158.3%,增长29.9%

●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1.6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以及补助县市区等因素调整为32.3亿元,实际完成支出20亿元(含示范区46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1.9%,增长44.8%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批复前决算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2013年财政工作主要特点

1.全力保障“十大建设”

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完善杠杆融资机制,多方举措落实资金支持“十大建设”顺利推进。2013年底前财政直接投入累计4.85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3.75亿元。一是公路建设方面,安排1.15亿元用于林邓线及农村公路建设。二是能源建设方面,支持城区电网改造,用于配电设施故障抢修维护等项目资金3793万元。三是水利建设方面,安排水系建设配套资金6304万元,支持大沙河、新河治理,灌区及五小水利工程等。四是生态建设方面,争取中央资金1.1亿元,落实145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北山治理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五是信息化建设方面,安排1850万元用于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公交GPS智能调度系统等。六是发展载体方面,争取上级产业集聚区“三税”奖励资金4684万元,支持焦作市十大集聚区建设。七是开放经济方面,落实焦作海关建设资金7901万元。八是教育和体育方面,大力支持职教园区和国际太极拳交流中心建设。

2.强力支持经济转型示范

一是落实扶持企业政策。全市资源勘探电力信息、商业服务业支出合计6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8亿元,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投入4800元。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全市科学技术支出3.8亿元,增长16.8%。年度科技三项经费达3650万元,居全省第3位。三是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国家优惠政策退税1.07亿元,“营改增”财政补贴1654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4183万元,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等环保资金支出达到3.6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利于培植壮大优质高效财源。

3.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一是兑现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险补贴3.27亿元,奖励5个产粮大县(市)9143元。二是支持“百千万”工程建设。集中投入高标准良田“百千万”建设工程4.3亿元,建设高标准良田41.7万亩,为粮食总产完成“十连增”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促进农业发展。统筹整合2.04亿元,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四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1.01亿元,着力解决17.65农村居民和4.13万农村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房1500户。

4.持续加大保障民生力度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全市民生投入达到133.3亿元,同比增长12.8%,占公共财政支出72.8%,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安排落实2.43亿元,支持全市十件实事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均衡和多元发展。积极做好“两免一补”工作。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同时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2013年,全市教育支出38亿元,增长14.8%二是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亿元,增长15.7%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人均月补差标准高出省定标准5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为每人每年6000元、2700元,高出省定标准2800480元。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全年医疗卫生支出15.8亿元,增长4.3%五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4元,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4元。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5.扎实推进财税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协调配合,做好全市“营改增”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试点的准备和推行工作二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市级公务卡实现全覆盖,县乡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圆满完成市级各部门“三公”经费比上年压缩15%以上的目标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全市采购中标金额50.33亿元,节约资金7.14亿元,节资率达到12.4%;全市评审项目1546个,审减额8.56亿元,审减率达10.26%五是加强财政监督,组织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非税收入稽查,促进了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六是狠抓“两基”建设,推进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

(四)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围绕经济转型示范建设,全面做好财政工作,财政实力较大提升,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迈上新台阶。2008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9.2亿元,2013年完成97.3亿元,年均增长14.6%200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81.2亿元,2013年完成183.1亿元,年均增长17.7%2009-2013年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74.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719亿元。二是财政保障民生提升新水平。20092013年,全市用于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的投入分别为69.1亿元、132.7亿元、15.5亿元、75.5亿元、62.4亿元、11.3亿元,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成果更多的惠及人民群众。三是财政体制创新实现新突破。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焦作市政府在2013年底荣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焦作市财政局成为全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单位。

总体来看,2009年以来的五年,财政收支保持了稳定增长,财政实力实现了新跨越;财政惠民力度不断提升,民生保障达到了新水平;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健全,财政改革取得了新进展;理财能力不断迈上新台阶。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公共服务水平不高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4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

(一)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物价水平、税收与非税收入政策变动等因素,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1%县市区收支预算的具体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级人大通过的预算汇总后另行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14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和预算编制原则

2014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和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管好、用活、做大、切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着力改善民生;严肃财政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全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4年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压缩一般,严控支出。具体编制中,一是优先保民生、保法定、保运转、保工资;二是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力支持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强力支持“十大建设”、强力支持“美丽焦作”建设、强力支持工业发展、强力支持科技创新;三是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需按程序研究决定;四是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不安排楼堂馆所建设,规范统一会议、差旅费等标准。

(三)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1.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1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37.5亿(含示范区8.1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3.7%,增加4.52亿元。分部门应完成情况:国税部门5.45亿元,增长13.3%;地税部门21.02亿元,增长14%;财政部门11.03亿元,增长13.5%

2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2014年市级收入37.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44.3亿元、县市区上解9.43亿元,调入资金1500万元,减去上解上级13.75亿元、补助县市区31.5亿元和调出资金2235万元,2014年市级总财力45.9亿(含示范区7.9亿元),比2013年预算财力增加5.22亿元,增长12.8%,全部安排支出。

基本支出即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13.4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增长8.9%

项目支出32.5亿元,增加4.13亿元,增长14.5%

为提高年初预算的完整性,上级财政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均列入年初预算。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49.4亿元。

2.其他三项预算安排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7.21亿(含示范区403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4.7%收入预算17.2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结转9.58亿元、调入资金2235元,2014年市级可安排基金支出27.01亿(含示范区4297万元),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与公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根据2013年国有企业经营状况,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31元。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201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3.69亿(含示范区7069万元),支出预算43.68亿(含示范区6355万元),结余13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亿元

三、2014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4年,重做好十项改革和七项重点工作:

(一)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实行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启动编制2015-2017年三年财政规划,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实行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明确预算的支出范围和重点;建立将政府性基金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机制;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实行新型税收制度改革。加快营改增改革步伐,研究执行资源税改革、消费税制度完善等改革政策,做好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范围的实施工作,关注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立法动态。

实行事权与支出责任明晰划分的新型财政体制改革。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划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关注生产型向消费型财税体制转型、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调整、省直管县管理方式改革重大措施,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焦作发展的财税政策环境。

实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南,做好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工作。初步摸清政府资产和负债情况,实现收入和支出的配比性,体现财政的管理理念。

实行政府债务规范管理。逐步实行政府及其融资平台公司“三统一”,即统一债务管理信息系统、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统计报告制度。同时,做好市政债争取准备工作。

实行电子化支付。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改进资金支付方式,实现财政、人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四方电子化管理,达到数据共享、资金流和信息流同步运行的目标,方便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实行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扩大绩效管理项目和部门的覆盖范围;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资金总量占本部门、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力争达8%15%;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评价,扩大第三方评价范围;建立约谈和绩效问责制度。

实行财政“大监督”格局。强化财政“大监督”理念,建立高效、安全的内部签批运转流程。重点加强对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基层站所建设,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争79规范化乡镇财政所点全面完成达标升级。同时,监督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

(二)2014年重点工作

1.强力支持“十大建设”

拓宽融资渠道。发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融资平台作用,将政府所有动产和不动产纳入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经营。通过扩大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发挥政府投融资公司作用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运用公私合作模式PPP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整合资金。积极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算安排重点建设资金4.3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8亿元,市本级资金2000万元,用于生态建设;安排1830万元用于焦作海关等开放经济建设;电力设施改造维修资金7000万元;水系建设资金6330万元;信息化建设资金165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500万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产业集聚区发展载体建设资金5000万元

建立财政绿色通道服务。在政府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机制下,做好财政资金评审、采购、支付、保障等工作,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做好项目资金投资计划与下达预算指标衔接;探索实行采购评审交叉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督导督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2.全力服务经济转型示范市

支持工业发展。2014年,市本级对工业和科技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分别安排6000万元。改进财政扶持企业发展方式,由过去“点对点”支持单个项目转变为培育重点产业链,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大力实施创新券、贷款贴息制度,重点扶持纳税百强、科技创新能力百强企业发展。探索建立企业财务服务平台,利用诚信化的平台服务功能,搭建银企合作、产融结合机制,为所有纳入平台的企业,优先提供政策优惠。积极向上申报工业项目,争取我市工业项目进入全省财政支持产业大盘子。

支持农业发展。积极争取筹措资金,稳步推进高标准良田建设、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和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助等政策。探索实行从项目申报到绩效评价全过程监督机制,切实做到让农业资金“好钢用到刀刃上”。

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积极研究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推进我市企业和项目进入全省服务项目盘子,特别是要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业,支持提升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

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税政策,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资金筹措机制,改革完善财政体制,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和奖补机制。

支持金融业发展。加强财银合作,建立财政、企业、银行三家合作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保险拓宽服务领域,促进保险、银行业与工业、农业、三产融合发展。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机制,提高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积极性。

    3.强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支持推进100个农村中小学标准化项目。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重要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办好省十二届运动会,促进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财政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支持推进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60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政府、单位、个人合理分担的可持续筹资机制,按照“建设政府支持、运行服务支撑”的原则,理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4.优化收入结构

推进社会综合治税。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加强户籍、车辆、房产、土地等管理和对社会经济各环节的税收监控,严格“先税后证”制度,直接增加税收收入。

加快建设财税信息平台。完善财税信息平台数据,实行政务财税信息共享和互动。严格督导考核,尽快建成“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牢固树立经济和经营的理念,对政府性资源资产进行摸底排查,对使用或占用的城市资源进行摸底整合,规范管理。积极推动出租车号牌、小轿车吉祥号牌和城市户外广告使用权等国有资源的拍卖工作,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公共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偿使用。

加强土地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分配制度,严格土地出让净收益使用管理程序。加快建立土地收储、开发、补偿、招拍挂、出让收益返还的快捷通道,健全机制,提高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中资金运转效率。

建立健全财政服务重点税源户机制。在融资、贷款等方面提供信息支持,并积极申请、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分包重点税源户制度,完善主动服务机制,定期解决问题。

5.优化支出结构

加强结余结转管理。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余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形成的结转项目,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常年累计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适当压缩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加强对外借款管理。清理和压缩财政对外借款规模,严格预算约束,用制度避免新增借款的发生;健全财政借款回收保证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抵扣拨款、法律追偿等方式予以全面清理;严格限定借款条件,确需向财政借款的,严格履行借款审批程序,签订借款协议,落实还款责任,做到当年借款当年清理,避免长期借款发生。

    建立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强化支出主体责任,实行“谁花钱谁负责”的评价机制。已明确到项目单位和具体用途的资金,由项目单位负责,财政部门监督,按项目进度拨款,以资金支出进度衡量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强化支出绩效管理。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整改机制,加强对纳入评价的资金项目的跟踪问效,对发现的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及时反馈给资金使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提高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财务内部控制。发挥政府会计集中核算功能和平台载体作用,规范各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执行,做好“三公”经费的预警和量化控制。

6.整顿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政策信息的透明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

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五个一律”的工作作风要求,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财政纪律教育,增强干部对财政纪律的敬畏心和遵从度,形成秩序井然、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7.提升财政服务理念,抓好队伍建设

强化“财政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经济转型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能力;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推进会计诚信建设,培养高层次会计队伍

各位代表,今年全市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支持帮助下,求实谋划,务实推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焦作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43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