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在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刘晓波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过去五年财政工作
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上下围绕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转型初显成效,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升,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圆满完成。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合计96亿元,实际完成97.3亿元,为预算的101.4%,增长14.3%,加上中央分享税收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134.9亿元,增长13.6%。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合计139.2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财政部代理发行政府债券、超收收入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185.2亿元。实际完成18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9%,增长10.3%。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7.7亿元,实际完成41.9亿元,为预算的151.2%,增长28.3%。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8.8亿元,执行中加上新增中央专项补助、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超收安排等25.1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63.9亿元。实际完成4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9%,增长35.2%。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公共财政预算
●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32.93亿元,实际完成32.97亿元(含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6.53亿元,以下简称示范区),为预算的100.1%,增长15.3%。
●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48.53亿元。执行中由于使用上级补助、财政部代理发行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以及补助县市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4.37亿元。实际完成63.03亿元(含示范区8.5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9%,增长19.9%。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1.4亿元,实际完成18.1亿元(含示范区4333万元),为预算的158.3%,增长29.9%。
●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1.6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以及补助县市区等因素调整为32.3亿元,实际完成支出20亿元(含示范区46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1.9%,增长44.8%。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批复前决算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2013年财政工作主要特点
1.全力保障“十大建设”
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完善杠杆融资机制,多方举措落实资金支持“十大建设”顺利推进。2013年底前财政直接投入累计4.85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3.75亿元。一是公路建设方面,安排1.15亿元用于林邓线及农村公路建设。二是能源建设方面,支持城区电网改造,用于配电设施故障抢修维护等项目资金3793万元。三是水利建设方面,安排水系建设配套资金6304万元,支持大沙河、新河治理,灌区及五小水利工程等。四是生态建设方面,争取中央资金1.1亿元,落实145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北山治理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五是信息化建设方面,安排1850万元用于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公交GPS智能调度系统等。六是发展载体方面,争取上级产业集聚区“三税”奖励资金4684万元,支持焦作市十大集聚区建设。七是开放经济方面,落实焦作海关建设资金7901万元。八是教育和体育方面,大力支持职教园区和国际太极拳交流中心建设。
2.强力支持经济转型示范
一是落实扶持企业政策。全市资源勘探电力信息、商业服务业支出合计6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8亿元,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投入4800万元。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全市科学技术支出3.8亿元,增长16.8%。年度科技三项经费达3650万元,居全省第3位。三是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国家优惠政策退税1.07亿元,“营改增”财政补贴1654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4183万元,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等环保资金支出达到3.6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利于培植壮大优质高效财源。
3.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一是兑现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险补贴3.27亿元,奖励5个产粮大县(市)9143万元。二是支持“百千万”工程建设。集中投入高标准良田“百千万”建设工程4.3亿元,建设高标准良田41.7万亩,为粮食总产完成“十连增”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促进农业发展。统筹整合2.04亿元,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四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1.01亿元,着力解决17.65万农村居民和4.13万农村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房1500户。
4.持续加大保障民生力度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全市民生投入达到133.3亿元,同比增长12.8%,占公共财政支出72.8%,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安排落实2.43亿元,支持全市十件实事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均衡和多元发展。积极做好“两免一补”工作。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同时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2013年,全市教育支出38亿元,增长14.8%。二是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亿元,增长15.7%。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人均月补差标准高出省定标准5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为每人每年6000元、2700元,高出省定标准2800、480元。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全年医疗卫生支出15.8亿元,增长4.3%。五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4元,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4元。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5.扎实推进财税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协调配合,做好全市“营改增”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试点的准备和推行工作。二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市级公务卡实现全覆盖,县乡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圆满完成市级各部门“三公”经费比上年压缩15%以上的目标。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全市采购中标金额50.33亿元,节约资金7.14亿元,节资率达到12.4%;全市评审项目1546个,审减额8.56亿元,审减率达10.26%。五是加强财政监督,组织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非税收入稽查,促进了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六是狠抓“两基”建设,推进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
(四)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围绕经济转型示范建设,全面做好财政工作,财政实力较大提升,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迈上新台阶。2008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9.2亿元,2013年完成97.3亿元,年均增长14.6%;200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81.2亿元,2013年完成183.1亿元,年均增长17.7%。2009-2013五年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74.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719亿元。二是财政保障民生提升新水平。2009-2013年,全市用于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的投入分别为69.1亿元、132.7亿元、15.5亿元、75.5亿元、62.4亿元、11.3亿元,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成果更多的惠及人民群众。三是财政体制创新实现新突破。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焦作市政府在2013年底荣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焦作市财政局成为全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单位。
总体来看,2009年以来的五年,财政收支保持了稳定增长,财政实力实现了新跨越;财政惠民力度不断提升,民生保障达到了新水平;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健全,财政改革取得了新进展;理财能力不断迈上新台阶。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公共服务水平不高;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4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
(一)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物价水平、税收与非税收入政策变动等因素,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1%。县市区收支预算的具体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级人大通过的预算汇总后另行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14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和预算编制原则
●2014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和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管好、用活、做大、切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着力改善民生;严肃财政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全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4年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压缩一般,严控支出。具体编制中,一是优先保民生、保法定、保运转、保工资;二是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力支持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强力支持“十大建设”、强力支持“美丽焦作”建设、强力支持工业发展、强力支持科技创新;三是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需按程序研究决定;四是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不安排楼堂馆所建设,规范统一会议、差旅费等标准。
(三)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1.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1)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37.5亿元(含示范区8.1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3.7%,增加4.52亿元。分部门应完成情况:国税部门5.45亿元,增长13.3%;地税部门21.02亿元,增长14%;财政部门11.03亿元,增长13.5%。
(2)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2014年市级收入37.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44.3亿元、县市区上解9.43亿元,调入资金1500万元,减去上解上级13.75亿元、补助县市区31.5亿元和调出资金2235万元,2014年市级总财力45.9亿元(含示范区7.9亿元),比2013年预算财力增加5.22亿元,增长12.8%,全部安排支出。
●基本支出即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13.4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增长8.9%。
●项目支出32.5亿元,增加4.13亿元,增长14.5%。
为提高年初预算的完整性,上级财政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均列入年初预算。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49.4亿元。
2.其他三项预算安排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7.21亿元(含示范区403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4.7%。收入预算17.2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结转9.58亿元、调入资金2235万元,2014年市级可安排基金支出27.01亿元(含示范区4297万元),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与公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根据2013年国有企业经营状况,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31万元。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201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3.69亿元(含示范区7069万元),支出预算43.68亿元(含示范区6355万元),结余13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亿元。
三、2014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4年,着重做好十项改革和七项重点工作:
(一)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实行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启动编制2015-2017年三年财政规划,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实行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明确预算的支出范围和重点;建立将政府性基金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机制;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实行新型税收制度改革。加快营改增改革步伐,研究执行资源税改革、消费税制度完善等改革政策,做好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范围的实施工作,关注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立法动态。
●实行事权与支出责任明晰划分的新型财政体制改革。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划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关注生产型向消费型财税体制转型、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调整、省直管县管理方式改革重大措施,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创造有利于焦作发展的财税政策环境。
●实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南,做好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工作。初步摸清政府资产和负债情况,实现收入和支出的配比性,体现财政的管理理念。
●实行政府债务规范管理。逐步实行政府及其融资平台公司“三统一”,即统一债务管理信息系统、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统计报告制度。同时,做好市政债争取准备工作。
●实行电子化支付。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改进资金支付方式,实现财政、人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四方电子化管理,达到数据共享、资金流和信息流同步运行的目标,方便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实行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扩大绩效管理项目和部门的覆盖范围;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资金总量占本部门、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力争达8%和15%;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评价,扩大第三方评价范围;建立约谈和绩效问责制度。
●实行财政“大监督”格局。强化财政“大监督”理念,建立高效、安全的内部签批运转流程。重点加强对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基层站所建设,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争全市79个规范化乡镇财政所点全面完成达标升级。同时,监督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
(二)2014年重点工作
1.强力支持“十大建设”
●拓宽融资渠道。发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融资平台作用,将政府所有动产和不动产纳入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经营。通过扩大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发挥政府投融资公司作用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运用公私合作模式(PPP)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整合资金。积极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算安排重点建设资金4.3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8亿元,市本级资金2000万元,用于生态建设;安排1830万元用于焦作海关等开放经济建设;电力设施改造维修资金7000万元;水系建设资金6330万元;信息化建设资金165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500万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产业集聚区发展载体建设资金5000万元。
●建立财政绿色通道服务。在政府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机制下,做好财政资金评审、采购、支付、保障等工作,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做好项目资金投资计划与下达预算指标衔接;探索实行采购评审交叉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督导督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2.全力服务经济转型示范市
●支持工业发展。2014年,市本级对工业和科技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分别安排6000万元。改进财政扶持企业发展方式,由过去“点对点”支持单个项目转变为培育重点产业链,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大力实施创新券、贷款贴息制度,重点扶持纳税百强、科技创新能力百强企业发展。探索建立企业财务服务平台,利用诚信化的平台服务功能,搭建银企合作、产融结合机制,为所有纳入平台的企业,优先提供政策优惠。积极向上申报工业项目,争取我市工业项目进入全省财政支持产业大盘子。
●支持农业发展。积极争取筹措资金,稳步推进高标准良田建设、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和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助等政策。探索实行从项目申报到绩效评价全过程监督机制,切实做到让农业资金“好钢用到刀刃上”。
●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积极研究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推进我市企业和项目进入全省服务项目盘子,特别是要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业,支持提升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
●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税政策,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资金筹措机制,改革完善财政体制,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和奖补机制。
●支持金融业发展。加强财银合作,建立财政、企业、银行三家合作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保险拓宽服务领域,促进保险、银行业与工业、农业、三产融合发展。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机制,提高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积极性。
3.强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支持推进100个农村中小学标准化项目。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重要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办好省十二届运动会,促进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财政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支持推进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60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政府、单位、个人合理分担的可持续筹资机制,按照“建设政府支持、运行服务支撑”的原则,理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4.优化收入结构
●推进社会综合治税。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加强户籍、车辆、房产、土地等管理和对社会经济各环节的税收监控,严格“先税后证”制度,直接增加税收收入。
●加快建设财税信息平台。完善财税信息平台数据,实行政务财税信息共享和互动。严格督导考核,尽快建成“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牢固树立经济和经营的理念,对政府性资源资产进行摸底排查,对使用或占用的城市资源进行摸底整合,规范管理。积极推动出租车号牌、小轿车吉祥号牌和城市户外广告使用权等国有资源的拍卖工作,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公共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偿使用。
●加强土地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分配制度,严格土地出让净收益使用管理程序。加快建立土地收储、开发、补偿、招拍挂、出让收益返还的快捷通道,健全机制,提高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中资金运转效率。
●建立健全财政服务重点税源户机制。在融资、贷款等方面提供信息支持,并积极申请、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分包重点税源户制度,完善主动服务机制,定期解决问题。
5.优化支出结构
●加强结余结转管理。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余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形成的结转项目,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常年累计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适当压缩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加强对外借款管理。清理和压缩财政对外借款规模,严格预算约束,用制度避免新增借款的发生;健全财政借款回收保证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抵扣拨款、法律追偿等方式予以全面清理;严格限定借款条件,确需向财政借款的,严格履行借款审批程序,签订借款协议,落实还款责任,做到当年借款当年清理,避免长期借款发生。
●建立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强化支出主体责任,实行“谁花钱谁负责”的评价机制。已明确到项目单位和具体用途的资金,由项目单位负责,财政部门监督,按项目进度拨款,以资金支出进度衡量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强化支出绩效管理。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整改机制,加强对纳入评价的资金项目的跟踪问效,对发现的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及时反馈给资金使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提高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财务内部控制。发挥政府会计集中核算功能和平台载体作用,规范各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执行,做好“三公”经费的预警和量化控制。
6.整顿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政策信息的透明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
●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五个一律”的工作作风要求,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财政纪律教育,增强干部对财政纪律的敬畏心和遵从度,形成秩序井然、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7.提升财政服务理念,抓好队伍建设
强化“财政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经济转型。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能力;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推进会计诚信建设,培养高层次会计队伍。
各位代表,今年全市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支持帮助下,求实谋划,务实推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焦作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4年3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