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按照焦作市财政局和监察局关于印发《焦作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焦财采购[2013]7号)的要求,2013年11月22日—11月28日,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组成考核组,依据《焦作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焦财采购〔2012〕5号)文件规定,对2012年10月-2013年10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执行情况进行了年终集中监督考核。现将监督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考核对象为注册地在我市的8家代理机构及在我市备案代理我市政府采购业务的46家异地代理机构。结合日常监督和现场监督考核情况,考核组通过现场复核、重点抽查档案材料、调取影像资料或录音等方式,根据《焦作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表》对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逐项考核打分。
从监督考核的总体情况来看,大多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制度,采购工作程序更加公开透明,代理业务操作流程、内部监督制衡机制、个人岗位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与上年度相比,更加健全、明晰、完善,营业场所软硬件设施更加完备,从业人员能够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和自我学习,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执行行为规范化程度大大增强,逐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用制度提升服务的管理模式。
但是,个别代理机构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营业场所硬件设施、采购信息报表报送和采购活动资料备案、采购活动存档资料、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办法、收取代理服务标准和编制采购文件等方面还存在有不规范、不符合规定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二、考核结果
依据《焦作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焦财采购〔2012〕5号)文件规定的监督考核标准,通过考核组的量化考核打分,现将具体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1.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有: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河南德丰工程管理公司、河南东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南瑞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河南中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金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考核等级为合格的有: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金利达工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诺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任公司、中技国际招标公司2家代理机构考核分数未达到80分,按照《焦作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焦财采购〔2012〕5号)文件规定,给予暂停一个月的我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资格,进行内部整顿。
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不配合本次考核工作,暂停其在我市市本级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资格。
三、整改要求
1.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限期改正。对于在营业场所、人员及内部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代理机构应于2014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对于在业务代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各代理机构要立即整改。
2.各代理机构要将整改方案及措施以书面形式于2014年3月5日前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3.对于本次监督考核发现的问题,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跟踪检查,对在整改中敷衍塞责、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未按整改时间整改或类似的问题在日常考核及现场考核中仍出现的代理机构将暂停其在我市市本级代理政府采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