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是推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的要求,从机制上、源头上防治腐败,需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强化财政大监督理念,打造财政大监督格局。一是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实行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二是科学、具体编制采购预算,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采购工作程序,推动网上竞价,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三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进行高效评审,既严格评审节约资金,又科学安排提高效率,将监督寓于服务之中。四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五是发挥政府会计集中核算功能和平台载体作用,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四权分离,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财政监督机制。一是强化预算控制,把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二是严格预算执行,改进资金支付方式,实现财政、人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四方电子化管理,有效衔接财政支付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三是将监督工作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全过程,建立高效安全的内部签批运转流程。四是强化支出绩效管理,实行“谁花钱谁负责”评价机制,以资金支出进度衡量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让财政系统工作人员都能做到正直正派、诚心诚意、敬业敬事、清白清廉,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各级财政部门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将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十项改革和七项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严肃财经纪律。在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基础上,晾晒财政权力清单,规范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财权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三是提升财政服务理念,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全市财政干部工人进一步坚定“财政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树立“正、诚、敬、清”四种风气,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