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
工作室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鼓励和扶持高技能人才发展,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3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豫财社〔2013〕82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请将项目资金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2080712“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科目。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要求,认真执行2013年上报项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地完成。项目完成后,你单位要按规定将项目总结报告和绩效考评意见报送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局将适时联合对你单位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