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沁阳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技师学院,焦作万方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7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2年专项工作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5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社〔2013〕187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组织专家对2013年全面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现下达你市(单位)2013年全面振兴工程项目建设资金205万元。请专款专用。并将上述资金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2051099“其他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科目。
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补助资金在总额度内份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总额的50%,项目单位在完成项目建设计划总额的60%以上后,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报送拨付奖补资金申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组织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省教育局组织审核验收合格后,省财政将拨付剩余50%资金。
分配的项目资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以市为单位对项目所需设备进行招投标。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后,省市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评检查,发现违规的,相应扣减省级补助资金。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