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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民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政局、民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社〔2013〕147号)文件。现提前下达县(市)区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014年预算指标1323万元。

    该项指标收入时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3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509项“城乡医疗救助”科目。待201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县(市)区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预〔2010〕17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2014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提前告知下达表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民政局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