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中央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中央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社〔2013〕136号)精神,现安排县(市)区就业专项资金2014年提前通知的部分7799万元。 请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预〔2010〕17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