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焦作市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分析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2月,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30.80亿元,增长12.2%。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7.26亿元,增长9.4%,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23.6%;上划省级收入0.77亿元,增长23.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2.5%;地方财政收入22.76亿元,增长11.2%,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73.9%。2月份当月,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2.8亿元,增长38.3%。
按财政部明确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测算口径,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3.14亿元,增长6.1%。其中:上划中央四税6.05亿元,增长5.4%,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6.1%。2月份当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8.54亿元,增长0.7%。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7.09亿元,增长6.4%,增收1.02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75.1%。2月份当月完成6.19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5.05亿元,增长5.7%,增收0.27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9.6%,其中,焦作新区完成1.07亿元,增长25.5%;四城区完成3.04亿元,增长6.2%,增收0.18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7.8%;六县市完成9亿元,增长6.8%,增收0.57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52.6%。市本级、四城区、六县市收入增速基本同步。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11.67亿元,增长4.9%,增收0.54亿元,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3%;2月份当月完成3.84亿元,增长5%。其中:主体税种完成6.98亿元,增长5%,占税收收入的59.8%;小税种完成4.69亿元,增长4.7%,占税收收入的40.2%。非税收入完成5.42亿元,增长9.7%,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1.7%;2月份当月完成2.35亿元,下降7.5%。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3.77亿元,增长17%。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8位,占全省收入的4%,增速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低13.1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334.31亿元,增长15.1%,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8.9%。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9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5%,增速居全省第1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低13.3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低10.3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67亿元,增长29%。其中,市本级完成1.41亿元,下降22.5%,减收0.41亿元;四城区完成216万元,下降35.3%,减收118万元;六县市完成4.24亿元,增长66.7%,增收1.7亿元。
4、分部门征收情况: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2.76亿元,增长11.2%。其中:财政部门完成10.69亿元,增长19.8%,占地方财政收入的47%;地税部门完成9.79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占地方财政收入的43%;国税部门完成2.28亿元,增长30.1%,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0%。考虑营改增因素,按可比口径将1-2月改征增值税5810万元计入地税征收,则地税增长5.9%,国税下降3%。
(二)财政支出情况
1、地方财政支出:1-2月,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31.55亿元,增长35.1%,增支8.2亿元。2月份当月完成11.68亿元,增长14.4%。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9.97亿元,增长20.6%,增支3.41亿元。2月份当月完成9.88亿元,增长28.8%。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59亿元,增长11.8%,增支0.38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8%,其中,新区完成1.19亿元,增长145.5%;四城区完成2.43亿元,增长10.9%,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2%;六县市完成13.95亿元,增长25.1%,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支出增速六县市明显加快。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91.29亿元,增长13.4%。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3位,占全省支出的2.5%;增速居全省第14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低7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58亿元,增长70.5%。2月份当月完成1.81亿元,下降28.9%。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各税种间增幅波动较大,收入质量稍有提高。2月份,收入增幅下降明显,与省内其他地市相比,差距很大,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低13.1个百分点。各税种间增幅波动较大,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主税种增值税(不含改征增值税)下降13.9%,营业税(同口径)小幅增长3.8%,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幅较大,分别达26.4%、56.5%;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63.4%,增收7834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下降31.9%,减收6027万元。增长的税种一次性因素较多,财政增收难度将会持续加大。非税收入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平稳增长,对非税增收贡献较大。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3%,较去年全年税收比重66%稍有提高。
(二)公共财政支出不均衡,支出进度较慢。2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9.97亿元,增长20.6%,若按可比口径,考虑上年未计入市级支出的农资综合补贴1.9亿元,支出增幅只有8.2%。按去年全年支出数预计今年,至2月底,均衡支出额应不低于30亿元,实际差距较大。分级次看,六县支出完成13.95亿元,增长25.1%;四城区完成2.43亿元,增长10.9%;市本级完成3.59亿元,增长11.8%,其中市直完成2.4亿元,下降11.9%。一方面是由于上年结余结转资金较大,另一方面是由于今年的支出预算尚未下达。
三、当前财政经济形势
省委书记郭庚茂同志2013年底在河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总体上看,我省处于转型升级的过程之中,处于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关键时期,许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传统优势减弱或已失掉但新的支撑力量尚在形成之中,深层次矛盾正在缓解但还没有根本解决。”焦作市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尤其如此。我市的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现在正处于攻坚转型的关键时期,一方面以往支撑焦作经济增长的传统优势产业煤炭、铝业、化工等产业陆续陷入困境;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市大力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集聚区正在成长发展之中,还未形成可以替代传统优势产业和原有战略支撑的新支撑力量。2014年全市财政收入增速仍然会处于相对较低状态,国家推进税制改革、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都将减少一部分收入;支出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业水利等支出需求增加,到期政府债券归还本金、“十大建设”等需要新增资金安排,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也需要增加投入,财政支出压力继续加大。
四、措施建议
(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在公共财政理念下,履行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分配财政资金和引导社会资金到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领域。在我国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很大的空间。特别是我市正在强力推进的城市水系、铁路、公路等“十大建设”,一方面能够改善我市经济社会环境,打造美丽焦作;另一方面能够通过投资的乘数作用,促进社会就业和经济增长。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拓宽融资渠道,统筹和各种财政性资金,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千方百计为我市基本建设重点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二)推进社会综合治税,扩展财政增收渠道。一是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二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积极与税收征管部门联系,拓宽税收征管渠道,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确保税收及时入库。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重点规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在现有非税收入范围基础上,对政府性资源资产进行摸底排查,对使用或占用城市空间、时间等资源进行摸底整合,规范管理,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集中财力改善民生。一是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集中财力重点用于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民生领域的重大项目,严格控制一般性、消耗性支出。严格执行支出预算,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三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要提前抓好项目谋划、储备等工作,尽快将财政资金确定到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以便于重点项目早开工、早见效;2014年预算批复或上级资金下达后,要强化预算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完善执行通报、考核等制度,以支出进度衡量各局委办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加强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相结合的互动机制,推行预算与绩效捆绑、履责与绩效挂钩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五、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对财政工作提出新要求(摘录)
? 进一步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对项目设立、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现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跑部钱进”这个词已经是由来已久,我们必须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今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要减少1/3左右。中央有关部门已经在做方案,地方政府也要完善管理办法,使转移支付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而不是被碎片化。对保留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 今年要把强化财经纪律作为反腐倡廉的一个重点,严肃财政纲纪、整饬财经秩序。把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严格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今年要对地方在招商引资中出台的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进行清理规范。
? 要进一步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去年财政收入的增速放缓,中央财政收入一度出现负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也降到一位数以内,而据审计部门抽查,发现有的专项资金已经沉淀多年了。一边是各方面都在讲资金紧张,另一边又有资金沉淀、闲置,而且数量较大。我们应该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理财能力,把钱用活。要严格会计制度,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防止被侵吞、挤占、挪用和浪费。要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坚决堵住侵蚀滥用公共资金的黑洞和后门。
? 今年要把预算决算公开再向前推进一步。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和决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这绝不是小事,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举措,也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马前卒”。财政是庶政之母,公开财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去向,是政府应尽的职责。目前一些方面在预算硬约束上的措施还跟不上,做起事情来随意性也比较大。政府花钱,怎么能够提高效率,怎么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更好地改善民生,还大有潜力可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