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3日,我市对种粮农民粮食自己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落实方案经省直补审核,顺利获得批复。
为保证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落实方案一次性得到省批复,全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省直补办的要求和规定,加班加点,认真测算、公示、审核、准确汇总数据,制定详细的补贴落实方案。经批复,2014年,省拨我市直接补贴资金22129.90万元(不含温县),其中:粮食直补资金3669.90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8460万元。实际落实补贴面积为189.6114万亩, 落实补贴资金22129.91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补贴资金3786.90万元,平均补贴标准19.98元/亩;农资综合直补补贴资金18343.01万元,平均补贴标准96.74元/亩。现市直补办已及时将省批方案传达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省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