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大沙河迎宾路两侧防洪工程弃土利用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次评审项目为大沙河迎宾路两侧防洪工程目前实施的1.46公里河道约85万m3弃土利用预算单价。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水利局关于大沙河迎宾路两侧防洪工程的报送弃土单价及市场价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建设单位报送的弃土单价为59.47元/m3,经评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弃土工作内容:土方装车、运输23 km、运至弃土地后的就地平整,该弃土单价建议控制在23元/m3以内(虚方)。
本次审定预算单价作为该项目最高限价和招标控制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单价内进行,不得突破。
2014年2月28日
送:焦作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