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焦作市沁北引黄灌区工程沁北干渠施工Ⅰ、Ⅲ、Ⅳ标段2014年1月份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沁北引黄灌区工程沁北干渠施工Ⅰ、Ⅲ、Ⅳ标段20141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沁北引黄灌区干渠工程沁北干渠,位于黄河北岸。灌区范围内规划总土地面积为152.1km2,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主要涉及武陟县的三阳、小董、宁郭、龙源和修武县的高村等乡镇。沁北引黄灌区工程分为六个施工标段,施工Ⅰ标干渠长2.72km,施工Ⅱ标干渠长2.805km,施工Ⅲ标干渠长2.975km,施工Ⅳ标干渠长0.95km,施工Ⅴ标干渠长1.45km,施工Ⅵ标段干渠长2.05 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沁河倒虹吸1座、渠道土方、渠道混凝土衬砌、各类水利构筑物等。

焦发改投资[2012]517号文批复该项目投资总概算23,777.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517.28万元。资金来源为焦作市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自筹。

本次申报项目为施工Ⅰ、Ⅲ、Ⅳ标,目前形象进度为:

    施工标、标、标施工内容基本完工。

二、审查原则:

本次施工进度依据该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等原始资料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查情况:

本次焦作市沁北引黄灌区干渠工程沁北干渠20141月份申请工程进度款为15,977,342.82元。经审核,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10,582,000.00(详见附表),其中:

1、施工Ⅰ申请工程进度款为14,568,663.23元,经审核,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9,560,000.00元;

    2、施工Ⅲ申请工程进度款为941,673.59元,经审核,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555,000.00元;

    3、施工Ⅳ申请工程进度款为467,000.00元,经审核,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467,000.00元。

 

 

 

2014224

 

 

 

送:焦作市农业综合开发公司、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附件:

焦作市沁北引黄灌区工程沁北干渠进度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42

 

 

 

 

                         

金额单位: 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102130324.11

 

 

70457581.00

15977342.82

15977342.82

 

10858069.28

10582000.00

81039581.00

79.35%

 

1

沁北引黄施工Ⅰ标段

 

 

72843316.00

 

焦作市黄河华龙工程有限公司

48440000.00

14568663.23

14568663.23

 

9834652.80

9560000.00

58000000.00

79.62%

 

2

沁北引黄施工Ⅱ标段

 

 

9100285.00

 

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521581.00

0.00

0.00

 

0.00

0.00

7521581.00

82.65%

 

3

沁北引黄施工Ⅲ标段

 

 

4109520.60

 

河南宏景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731200.00

941679.59

941679.59

 

556416.48

555000.00

3286200.00

79.97%

 

4

沁北引黄施工Ⅳ标段

 

 

4660378.40

 

开封豫龙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3098200.00

467000.00

467000.00

 

467000.00

467000.00

3565200.00

76.50%

 

5

沁北引黄施工Ⅴ标段

 

 

6043859.86

 

河南舜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52500.00

0.00

0.00

 

0.00

0.00

5152500.00

85.25%

 

6

沁北引黄施工Ⅵ标段

 

 

5372964.25

 

开封黄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3514100.00

0.00

0.00

 

0.00

0.00

3514100.00

65.40%

部分施工内容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