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定和派出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公安局定和派出所办公用房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公安局定和派出所办公用房整修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墙顶面铲除原漆面重新刷乳胶漆、更换部分房间木门、卫生间洁具更换、部分灯具更换、室外做砼垫层沥青路面等。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现场签证单及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依据《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及市场价进行调整。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627,092.9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34,305.22元,审减金额为192,787.70元。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