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南水北调修牵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由于南水北调河道与山阳路交叉处修建立交桥,其弯道从N36号塔中心通过,故需对本线路进行改造。
南水北调修牵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的主要内容为:从P33架空线至新N35号,从新N35号至牵引变段线路由架空进线改为电缆进线。具体为:在原N35号塔东侧约16米处新建电缆终端塔1基,由新建的P3号塔至新N35号塔,然后电缆下线,修牵线向西走线约75米后见电缆终端杆,然后通过电缆终端杆架空进入变电站。Ⅱ修东T接线从电缆终端塔下电缆后向西走线建电缆终端杆,然后通过电缆终端杆架空进入变电站。本工程架空段导线为1*LGJ-185/30型钢芯铝绞线,电缆段采用YJLW03-64/110-1*300mm。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施工合同、竣工图及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执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2006年版),材料价格参照《河南省送变电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346,49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408,495.05元,审减金额为937,997.95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4年1月16日
送:焦作市南水北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