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解放路(普济路-光华路)大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解放路(普济路-光华路)大修工程西起光华路,东至普济路,全长2550.319m,车行道宽23米,人行道2米。本次大修内容为:铺设污水管道、雨水管道、沥青路面、人行道铺设、挡土墙及沿线路口衔接等。
焦发改投资[2011]210号、焦发改投资[2011]211号、焦发改投资[2011]212号、焦发改投资[2011]630号批复焦作市解放路等道路大修概算总金额13,642.30万元。
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30号,市投资集团负责土地平衡投资的运作,先行垫付项目回购资金,保障项目资金落实。
该工程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19,751,290.15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该项目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书、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价格参考中标价。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5,627,869.1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2,724,808.31元,审减金额2,903,060.79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该项目审定竣工结算金额已超出合同价10%以上,建设单位应抓紧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补办手续后再行付款。
五、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4年1月14日
抄送: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