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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河带状湿地工程5标段取土区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发掘经费预算评审报告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大沙河带状湿地工程5标段取土区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发掘经费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大沙河带状湿地项目5标段位于聂村漫水桥至南水北调倒虹吸,取土区内发现大量灰坑、墓葬、陶片(有完整陶器出现)、石器等商代时期遗迹遗物,分布范围近5000m2。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应及时对此处进行文物勘探发掘,所需费用应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经焦作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预算,该项考古勘探、发掘经费为362500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财办[2012]12号及建设单位报送其它原始资料。

三、评审结论:

本项目送审预算资金362,500元。经审查,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勘探2.50/平方米,发掘费用500/平方米进行计算,具体面积以实际发生为准。

 

 

2014117

 

送: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