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人民路大修(塔南路-焦东路)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人民路大修(塔南路-焦东路)工程。
人民路(塔南路-焦东路)大修工程全长637米,破除并新建机动车道,更换道路侧石、更换排水检查井盖和雨水口。
一般路段机动车道结构层:3.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2 cm水泥粉煤灰碎石
交叉口机动车道结构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8 cm水泥粉煤灰碎石+19 cm水泥粉煤灰碎石
部分路段采用20cm石灰土+60cm砂砾石换填处理。
焦发改投资[2011]630号批复焦作市建设东路等四段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投资3,494.28万元。其中:人民路(塔南路-焦东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投资996.11万元。
焦发改投资[2011]698号下达焦作市建设东路等四段道路大修工程总投资计划3,494.28万元。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30号,市投资集团负责土地平衡投资的运作,先行垫付项目回购资金,保障项目资金落实。
该工程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6,482,705.46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该项目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书、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价格参考中标价。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8,860,554.25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7,428,541.37元,审减金额1,432,012.88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该项目审定竣工结算金额已超出合同价10%以上,建设单位应抓紧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补办手续后再行付款。
五、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