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电气设备暂估价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阳路东侧、丰收路南侧,占地面积1,351.80亩,总建筑面积164,900 M2,本次评审内容为体育馆、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原投标文件中电气设备暂估价部分,其中原标书电气设备暂估价为534.16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气设备暂估价预算书及各设备厂家报价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依据现场招标小组综合意见得出。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电气设备暂估价预算原报金额为7,463,322.00元,经审查,该工程电气设备暂估价预算建议控制在7,460,708.00元以内,审减金额2,614.00元,其中:
1、体育馆电气设备暂估价预算(招标控制价)审定为6,056,497.00元;
2、游泳馆电气设备暂估价预算(招标控制价)审定为653,998.00元;
3、全民健身中心电气设备暂估价预算(招标控制价)审定为750,213.00元。
本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四、情况说明:
体育馆、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原投标文件中电气设备暂估价为5,341,577.00元,审定暂估价为7,460,708.00元,超出2,119,131.00元。建设单位应综合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在批复的范围和投资内实施,如有超概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追加概算投资手续。
2014年1月16日
送:焦作市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焦作市投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