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民主南路(人民路-映湖路)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施工项目一、二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民主南路(人民路-映湖路)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施工项目一标段,总长为668米,管径为DN500;所使用管道为全新预制直埋保温管道。
焦作市民主南路(人民路-映湖路)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施工项目二标段,总长为820米,管径为DN450;所使用管道为一标段开挖管道及部分全新预制直埋保温管道。
焦发改投资[2010]268号《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市财政城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预安排普济北路和民主南路集中供热工程资金65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0]268号文、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现场勘查情况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书、情况说明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8,301,046.76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7,066,094.76元,审减金额为1,234,952.00元(详见附表)。其中:
1、一标段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791,207.87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052,662.58元,审减金额为738,545.29元。
2、二标段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509,838.8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013,432.18元,审减金额为496,406.71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1、该项目审定竣工结算金额已超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投资,超出部分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2、该项目审定竣工结算金额已超出合同价10%以上,建设单位应抓紧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补办手续后再行付款。
五、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4年1月14日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民主南路集中供热管网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汇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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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报送金额 |
审定金额 |
审减金额 |
备注 |
1 |
一标段 |
4791207.87 |
4052662.58 |
73854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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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标段 |
3509838.89 |
3013432.18 |
49640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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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301046.76 |
7066094.76 |
12349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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