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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1月份我市消费品市场运行形势简析

    今年以来,全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围绕“扩内需、促消费”,从多个方面着力,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消费品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全市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1-11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5.9亿元,同比增长12.9%,增速比上月提升1个百分点,累计增速居全省位次比1-10月份前移1个位次。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1、城镇消费品市场继续扩大

城市消费品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有效地集聚、引导和扩大了消费需求的实现,城镇消费总量不断提升。1-11月份,全市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358.7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4%,同比增长13.3%,高于全市增速0.4个百分点,充分显示其对整个消费品市场的主导作用。1-11月份,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87.2亿元,同比增长11.4%,低于城镇增速1.9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增速1.5个百分点。

2、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继续主导消费品市场

我市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注重发挥自身资源、服务、信誉等优势,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凸显,成为城乡居民的首选消费场所,销售增势强劲。据统计,1-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12.6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0.1%,同比增长13.7%,高于全市增速0.8个百分点。

3、限下企业快速发展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共由三部分组成:限上企业、限下企业和个体户。据统计,1-11月份,全市限上企业零售额约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8.8%,同比增长13.2%,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个体零售额约占全市的47.6%,同比增长10.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限下企业零售额60.5亿元,占全市的13.6%,总量虽然较小,但增速较快,1-11月份累计增速为20.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

4、批发零售业经营好于住宿餐饮业。受中央八项规定的影响,全市限额上住宿和餐饮行业增速回落成共性现象。1-11月份,全市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75.9亿元,同比增长13.2%;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70.0亿元,同比增长11.6%。批发零售业零售额增速高于住宿餐饮业1.6个百分点。

5、限额以上商品分类销售情况

从1-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分商品种类销售情况来看,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单位)统计的25大类商品,其中有零售额的20大类商品零售中,除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及中西药品类下降外,其余18大类商品虽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分商品类型看,零售额增长较快的前十类商品类别依次是: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增长58.0%,通讯器材类增长42.4%,金银珠宝类增长41.6%,五金、电料类增长38.8%,其他类增长31.8%,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增长30.5%,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24.2%,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4.1%,汽车类增长23.4%,书报杂志类增长22.4%。

二、影响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因素

1、评估指标整体向好。9项评估指标中1-11月批零住餐国税收入增幅-5.2%,比10月份的-11.2%,增速提高6.0个百分点。批零住餐地税收入增幅13.8%,比10月份的7.3%,增速提高6.5个百分点,位次也提升到第6位。批零住餐个体户数增幅-18.5%,比10月的-20.5%,增速提高2个百分点。

2、限上直报企业启稳回升。11月,限上直报企业当月增长19.8%,比10月增幅(3.1%)提升16.7个百分点。1-11月累计增长12.4%,比10月增幅(11.5%)提升0.9个百分点。

3、物价上涨因素推动。据统计,1-9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增长2.3%,其中食品类增长4.4%,鲜蛋增长8.8%,肉禽及其制品增长4.5%,鲜菜增长3.1%。居民消费价格特别是食品类价格的上涨,推动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

4、旅游业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近几年来,随着大力促进旅游消费和旅游投资的快速发展,加之“元旦”、“春节”、“国庆”等系列活动的有效拉动,我市旅游业迅猛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消费品市场的繁荣。 


                                                                       来源: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