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孟州路(人民路-丰收路)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孟州路(人民路-丰收路)项目北起人民路,南至丰收路,全长635.357米,规划红线宽度35米,设计采用单幅路形式,横断面为3.5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4.5米(非机动车道)+0.5米(隔离护栏)+15米(机动车道)+0.5米(隔离护栏)+4.5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附属工程。
焦发改投资【2010】9号文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1116.13万元。资金来源由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自筹,相应冲抵峰华房地产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0】9号文、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现场勘查情况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书、情况说明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7,493,718.06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900,011.52元,审减金额为1,593,706.54元。
2014年1月3日
送: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