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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检察院办案业务技术用房地下车库坡道雨棚工程预算评审报告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检察院办案业务技术用房地下车库坡道雨棚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含河南检察官学院焦作分院)位于焦作市人民路东段,建筑面积21,998.65m2,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三层,建筑高度49.75m,地下一层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层高为4.8m,上部办公用房层高3.3m-3.9m。焦发改投资[2012]122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5,903.26万元,其中建安费4,651.6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财政资金、市财政投资和项目单位自筹。本次申请评审项目为地下车库坡道雨棚。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预算书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河南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依据焦作市2013年第5期材料价格信息进行调差。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预算金额为700,575.09 ,经审查,该工程预算建议控制在393,927.17元以内,审减金额306,647.92元。

    本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2014年1月3日

 

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政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