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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升级改造工程化验室装饰项目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升级改造工程化验室装饰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作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升级改造工程化验室装饰项目位于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修武县周流村南)。该工程主要装饰项目包括:楼面地板砖、墙面油漆、天棚吊顶、塑钢窗及窗帘、木门窗套、玻璃隔断、配套照明线路及化验室部分仪器设备等。资金来源为焦发改[2010]307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1800万元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各分项综合单价依据投标报价及市场价进行调整。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56,784.2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41,162.89,审减金额为15,621.31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3年12月26日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