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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升级改造箱式变压器(包三)工程项目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升级改造箱式变压器(包三)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系统现执行的是三级标准,根据国家新颁布的GB16889-2008标准,需对原渗沥液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本次评审的项目为焦作市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升级改造箱式变压器(包三)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箱式变压器的采购、安装,电缆敷设等。

资金来源为豫发改投资 [2010]693号文下达投资计划1,8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元,地方财政1,10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评审申请、施工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变更签证单、工程结算书,并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执行2012年第4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进行调整。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34,950.01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13,111.20元,审减金额121,838.81元。

 

 

 

                                       20131226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