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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绿化工程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绿化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市看守所院内,分别在看守所大门入口两侧、支队办公楼、附属办公楼、看守区、拘留区等处进行绿化栽植,苗木养护期为一年主要施工内容:设计栽植各种观赏性乔木及绿篱、购买安装木质花架和大理石晚霞红凉亭等。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结算书和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合同价及市场价。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69,080.6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37,568.00元,审减金额31,512.60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3年12月19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