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环境监测执法中心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安装工程十一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环境监测执法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中央空调安装工程,位于焦作市竹林路东侧,建筑面积为11106.9m2,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十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高为54m。焦发改投资 [2012]348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3,550.6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解决。
2013年十一月份工程形象进度为:中央空调主机安装工作已经完成。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施工进度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进度预算书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环境监测执法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十一月份工程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961,867.93元,申请工程款961,867.93元。经审核,共完成投资961,867.93元,本次按照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扣除预付款后应支付工程进度款961,867.93元(详见附表)。
2013年12月6日
送: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经建科
附件:
焦作市环境监测执法中心业务用中央空调房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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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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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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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同内容 |
施工单位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
财政审查情况 | |||||||||
建设起止时间 |
总造价 |
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工程款 |
备注 |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
累计应付占累计完成投资比例 |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
备注 | |||||
合计 |
274819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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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961867.93 |
96186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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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867.93 |
961867.93 |
96186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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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焦作市环境监测执法中心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建设工程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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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8194.08 |
70% |
河南黄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0.00 |
961867.93 |
96186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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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867.93 |
961867.93 |
961867.93 |
100.00%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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