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国信璟都苑廉租房购买建设项目2013年11月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豫财办综〔2008〕89号文、〔2008〕77号文的规定,要求有效增加保障性廉租住房房源供给,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实施配建廉租住房项目出具了文件规定,廉租房发放有结余的,可以用于购买廉租房支出。
本工程为焦作市璟都苑购建廉租房施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解放区新园路,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目前,该工程已经竣工验收。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招、投标文件、廉租房购买合同进行审查,付款比例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工程款5,568,000.00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应支付工程款5,568,000.00元。
2013年12月4日
送:市房管局 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