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建设项目。工程范围为新河源头灵泉湖至普济河入河口以西,全长3250米,两岸30米范围内绿化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平整、绿化种植、休息港湾、园林设施及木廊构架等项目。本次分四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划分为:
一标段:新河(郑焦晋高速公路以东2250米)河道北岸绿化项目;
二标段:新河(郑焦晋高速公路以东2250米)河道南岸绿化项目;
三标段:新河(郑焦晋高速公路以西1000米)河道两岸绿化项目;
四标段:新河河道两岸休息港湾、园林设施及木廊构架等项目。
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焦发改农经[2013]555号批复,工程总投资2579.8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市本级财政投资。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农经[2013]555号、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3.5)及市场价。
三、审查情况:
该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10,514,604.09元,经审查,该项目预算建议控制在8,937,649.84元以内,审减金额1,576,954.25元(详见附表)。其中:
1、一标段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2,826,388.83元,经审查,该项目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2,380,100.00元以内,审减金额446,288.83元;
2、二标段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2,756,839.27元,经审查,该项目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2,334,384.00元以内,审减金额422,455.27元;
3、三标段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2,800,462.04元,经审查,该项目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2,383,392.00元以内,审减金额417,070.04元;
4、四标段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2,130,913.95元,经审查,该项目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1,839,773.84元以内,审减金额291,140.11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四、重要事项说明:
截至目前本项目初步设计尚未批复,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在批复范围内再行实施。
2013年12月3日
送: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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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送金额 |
审定金额 |
审减金额 |
备注 |
1 |
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建设项目一标段 |
2,826,388.83 |
2,380,100.00 |
446,28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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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建设项目二标段 |
2,756,839.27 |
2,334,384.00 |
422,45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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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建设项目三标段 |
2,800,462.04 |
2,383,392.00 |
417,0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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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建设项目四标段 |
2,130,913.95 |
1,839,773.84 |
291,14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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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514,604.09 |
8,937,649.84 |
1,576,95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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