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博物馆喷泉建设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博物馆喷泉建设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在院内建设一个占地长9.6米,宽6.6米的喷泉,地面为30mm厚花岗岩,箅子为不锈钢材质。该项目资金来源免费开放奖励基金。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和预算书,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进行计价,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3年第5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预算金额为118,730.85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建议控制在52,763.32元以内,审减金额65,967.53元。
本工程预算审定金额作为该项目的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3年11月28日
送:焦作市博物馆、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