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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焦作市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范围为新河源头灵泉湖至普济河入河口以西,治理段河道长3.25km,主要工程内容:河道疏浚,新建渠首进水闸1座、景观溢流堰2座。本工程分4个标段实施,此次评审为河道治理部分3个标段,其中:

1、一标段全长2.2km K0+000-K2+200),主要工作内容为河道疏浚,新建进水闸1座、溢流堰1;

2、二标段全长1.05kmK2+200-K3+250),主要工作内容为河道疏浚,新建溢流堰1;

3、三标段全长3.25km, 主要工作内容为河道两侧铺设沥青道路25600m2

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焦发改农经[2013]555号批复,工程总投资2579.8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市本级财政投资。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农经[2013]555号、建设单位报送的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为8,297,628.0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建议控制在6,744,786.29元以内,审减1,552,841.71(详见附表)。

1、一标段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2,141,414.00元,经审查,该项目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1,963,073.69元以内,审减金额178,340.31

2、二标段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1,575,501.00元,经审查,该项目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1,497,497.40元以内,审减金额78,003.60

3、三标段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4,580,713.00元,经审查,该项目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3,284,215.20元以内,审减金额1,296,497.80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截至目前本项目初步设计尚未批复,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在批复范围内再行实施。

2、该工程一、二标段工作内容含大量余方弃置,建议建设单位在招标时明确,该部分费用施工单位综合考虑土方外运运距及堆土场因素,自主报价。

 

 

            20131128

 

 

送: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附件:

新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预算
(河道治理部分)

标段

报送金额

评审金额

审减金额

备注

1

2141414.00

1963073.69

178340.31

 

2

1575501.00

1497497.40

78003.60

 

3

4580713.00

3284215.20

1296497.80

 

总计

8297628.00

6744786.29

155284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