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马村管理部装修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马村管理部装饰工程,工程装修内容为:铺贴地板砖地面,墙面粉刷乳胶漆,天棚吊顶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或者矿棉板吊顶,上下水、电气及线路敷设等。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13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预算书,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组价,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3年第4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预算金额为309,020.97 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建议控制在267,791.19元以内,审减金额41,229.78元。其中成品装饰门暂定价格为450元/m2,地板砖暂定价格为65元/m2,室内监控暂列金额为16,000元。
本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2013年11月25日
送: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