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武管理部装饰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武管理部装饰工程,工程主要装修内容为:拆除原有地面、墙面、天棚,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地面重新铺贴地板砖地面,墙面粉刷乳胶漆,天棚吊顶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或者矿棉板吊顶,上下水、电气及线路改造重新敷设。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13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组价,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依据《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及市场价进行调整。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93,397.2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72,906.42元,审减金额为20,490.87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3年12月6日
送: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