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新址改造(地面、犬舍)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新址改造(地面、犬舍)项目位于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院内,改造内容:五室改造、犬舍改造、南大门西侧(院内停车场)地面改造、部分签证工程。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现场签证及实际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基价(2008)》、材料价格依据《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2年第4期,及当时市场材料价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78,537.5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72,495.83元,审减竣工结算金额6,041.67元。
2013年12月4日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