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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二次装修工程,位于焦作市人民路东段,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层活动室、报告厅及门厅装修;二层大厅装修;六层党组会议室及检委会议室装修;十二层会控中心、中心机房、保密机房及技术用房装修;十三层多媒体视频教学用房装修;一至十三层电梯前室装修;三至十一层警示教育办公室装修;以上房间照明线路敷设及灯具安装;原普通办公室吊顶安装。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图、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3年第 4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金额为7,579,946.25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6,719,549.59元,审减金额为860,396.66

四、情况说明:

本项目原概算中未包括二次装修费用,建议建设单位按照正常程序报批后再行实施。   

 

2013115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