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十二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第十二中学公寓楼门前地面硬化及宿舍安装隔断墙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第十二中学公寓楼门前地面硬化及宿舍安装隔断墙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原公寓楼门前混凝土地面,新做100mm厚C20混凝土地面;综合楼房间内增加轻钢龙骨双面石膏板隔断等其他工程。资金来源为上年结余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评审申请、施工合同书、施工现场签证单、工程决算书,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执行2013年第4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进行调整。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9,798.16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1,119.76元,审减金额8,678.40元。
2013年11月14日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