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森林公园景石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焦作市森林公园景石工程位于焦作市森林动物园院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景石两组。
焦发改投资[2010]283号《关于调整2009年焦作市森林公园市财政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景观石投资由15万元调整为10.8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0]283号文,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书、现场签证等资料和现场勘察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07,208.11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06,764.87元,审减金额为443.24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工程审定竣工结算金额中动物园大门处景石表面刻字工作内容因方案未定尚未完成,建设单位应确认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后再行付款。
2013年11月12日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市森林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