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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焦作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公安局、城管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数字焦作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数字焦作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包括平安焦作和数字城管两大系统,项目实施单位为焦作市公安局、焦作市城管局,项目承建单位为焦作市联通公司。焦作市公安局拟建立覆盖整个焦作地区的“平安城市”项目,同时按照“数字焦作”的整体规划,前期实现整个焦作地区的视频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建设,为后续的“数字焦作”建设打下基础。数字城管项目包括九大子系统,包括城市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监控等。整个项目前端探头公安局483个,城管局316个,通过整合统一纳入同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该项目前期经过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焦作市联通公司,中标金额为6,850万元,工程费用内容包括设备安装建设费、线路租赁费、设备整体维护费、前端设备日常维护费、前端设备电路维护费(含电费)、其他费用(包含接电费和监控中心装修费)及合同外追加费组成。

1、设备安装建设包括:前端监控点建设、监控中心建设、治安卡口系统建设、车载取证系统建设、单兵执法系统建设、视频分析系统建设、系统集成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前端监控点建设

前端监控点主要分布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广场、公园出入口、商厦周围、城区出入口监控(卡口)等场合。包含设备安装(摄像头、云台、控制器、视频编码器、防雷器等)、立杆施工安装等。

2)监控中心建设

内容包括市一级及区二级监控中心设备安装,主要包括电视墙、数字解码器、网络交换机、平台管理服务器、视频服务器、视频存储设备、监控客户端、机柜、操作台等,根据市一级及区二级实际情况,设备组成略有差异,以实际发生为准。

3)治安卡口系统建设

城区8个双向6车道的市级治安卡口的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前端高清摄像机安装、立杆及基础施工安装、后台硬软件设施等。

4)车载动态取证系统建设

公安配备2套车载系统,整套系统主要由车载移动取证终端和后台数据处理中心两大部分组成,可配合接入无线网络实现远程监控,安装于车上,实现移动取证。

5)单兵执法系统建设

公安配备5套单兵执法系统,系统主要由单兵摄像机、麦克风、耳机和单兵主机等组成,实现音频信息采集、编码、存储和网络传输。

6)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建设

智能分析系统包括事件检测系统专用硬件设备、文安事件检测系统软件(周界防范)、文安事件检测系统软件(追逐检测)、人数统计系统、人数统计系统中心管理软件。

7)系统集成建设

完成管理平台软件、“三台合一”系统、卡口系统、单兵执法系统、无线车载取证系统、视频分析系统的对接。

2、线路租赁费为使用联通公司光纤线路所产生的租金。

3、设备整体维护费包含后台设备的检测、维修、包养、升级,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4、前端设备日常维护费用于前端摄像头、立杆及线路的日常维护,包括人工费、车辆费、工具费、清洁费等。

 5、前端设备电路维护费用于摄像头所使用电路的维护及电费。

6、其他费用包括前端摄像头接电费和监控中心装修费两部分,接电费是由承包单位与供电单位协商一次性付清;各监控中心装修标准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转为目的,同时考虑使用单位要求进行装修改造。

7.合同外增加费用部分是根据使用单位需求而追加的费用,具体如下:

1)增加边界接入系统。该系统按照公安部要求增加,由防火墙和交换机构成;

2)增加“运维系统”。该系统是集故障申报、故障受理、故障派遣、故障反馈和统计报表等功能的综合管理平台,包括服务器、操作软件、数据库软件等。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结算书及现场勘查。变更及新增设备价格参考目前市场价执行,装修部分定额套用《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材料价格执行《2013年焦作标准造价信息》第2期。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合同金额68,527,291.46元,实际建设单位报送金额为81,217,714.61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71,457,438.26元,审减金额9,760,276.35元。其中:

1.设备总造价合同金额29,002,491.46元,报送金额34,532,712.6元,审定金额30,100,563.73元,审减金额4,432,178.87元,设备总造价金额增加主要是由于设备规格提升,如普通摄像头变为高清摄像头,储存增加等原因;

2.线路租赁费合同金额20,134,800.00元,报送金额22,122,000.00元,审定金额21,013,200.00元,审减金额1,108,800.00元,扣除16个未安装完成前端监控点和26个拆除的前端监控点以及1个卡口的线路租赁费;

3.设备总体维护费合同金额10,000,000.00元,报送金额10,000,000.00元,审定金额10,000,000.00元,审减金额0.00元;

4.前端日常维护费合同金额3,228,000.00元,报送金额6,010,000.00元,审定金额3,056,000.00元,审减金额2,954,000.00,扣除16个未安装完成前端监控点和26个拆除的前端监控点以及1个卡口的日常维护费,扣除追加的日常维护费278,200.00元,该项费用属于预估费用,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测算后再行申报;

5.前端电路设备维护费(含电费)合同金额3,228,000.00元,报送金额3,228,000.00元,审定金额3,056,000.00元,审减金额172,000.00,扣除16个未安装完成前端监控点和26个拆除的前端监控点以及1个卡口的电路维护费;

6.其他费用合同金额2,934,000.00元,报送金额4,581,202.01元,审定金额3,987,874.53元,审减金额593,327.48元,装修费用增加是由于各监控中心装修规格的提升导致;

7.追加费用部分报送金额743,800.00元,审定金额243,800.00元,审减金额500,000.00元,审减原因为监理费检测费不予计取,由建设单位自主考虑。

四、特殊情况说明:

1、前端799个监控点中目前有757个实现接通,42个点位未接通。其中16个点位因线路施工困难及协调问题未接入平台,使用单位拟准备更换新的地点后再行接入;26个点位先期施工完毕后因南水北调施工、城区道路大修施工等原因暂时拆除,等工程施工结束后再次安装调试;

2、治安卡口系统原标书为8个卡口48个摄像头,实际建设7个卡口39个摄像头;

3、车载系统以及单兵执法设备暂未安装,本次审核考虑到项目特殊性计入总价,请相关单位尽快启用该项设备,避免造成设备资源浪费。

本次评审结果按照结算评审的原则,对施工完毕的部分以实计取,对暂时没有施工部分予以扣除,等施工完毕后再行结算。

 

 

20131111

 

送:局预算编制局 局信息中心 焦作市联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