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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畜牧局办公房修缮、改造项目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畜牧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畜牧局办公房修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畜牧局办公房修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有:房间内原有仿瓷涂料铲除,重新批刮仿瓷涂料或刷乳胶漆;培训室做矿棉吸声板吊顶;南二楼做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隔断;卫生间贴墙砖、地砖,做集成吊顶;房间内强弱电改造;北楼楼顶做SBS防水;安装窗帘等。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预算办公房修缮项目经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评审申请,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书,施工现场签证单,工程决算书等其他资料,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执行2013年第3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进行调整。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15,629.64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80,708.08元,审减金额34,921.56元。

 

 

 

                                     20131030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