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低压改造工程预算进行审查, 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低压改造工程,由院内箱变基础出线至办公楼、服务大厅、南办公楼等低压配电箱,电缆敷设方式为穿C-PVC保护管直埋,沟内铺沙盖砖;办公楼内电源接至低压配电柜后沿原电缆竖井内桥架敷设低压电缆至各层配电箱、电梯及消防专用配电箱;更换办公楼内开关柜,新设服务大厅、华亿驾校开关柜;办公楼配电室电气设备基础及沟道等。主要材料及设备:电缆ZR-YJV22-0.6/1-4*240,ZR-YJV22-0.6/1-4*95,ZR-YJV22-0.6/1-4*150,ZR-YJV-0.6/1-4*35+16, ZR-YJV-0.6/1-4*25+16,办公楼内开关柜、服务大厅及华亿驾校开关柜等。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低压改造方案及施工图预算书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3年第4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金额为900,381.70元,经审查,该工程应控制在868,524.45元以内,纳入政府采购。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3年10月18日
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