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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2013年7-9月份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20137-9月份进度款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含河南检察官学院焦作分院)项目,位于焦作市人民路东段,建筑面积21,998.65m2,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三层,建筑高度49.75m,地下一层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层高为4.8m,上部办公用房层高3.3m-3.9m

焦发改投资[2012]122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5,903.26万元,其中建安费4,651.6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财政资金、市财政投资和项目单位自筹。

20137-9月份工程形象进度为:一至十三层内外粉、外墙干挂石材钢骨架及强电部分配电箱购置。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工程价款支付报审表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本项目7-9月份进度款建设单位原报完成投资9,252,063.22元,申请工程款7,147,800.00元。经审核,7-9月份共完成投资4,340,700.00元,本次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3,360,600.00元(详见附表)。其中:

1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按合同规定应支付工程进度款3,320,600.00元;

2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监理40,000.00元。

 

20131012

: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310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累计完成投资比例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63834626.19

 

 

34511100.00

9252063.22

7147800.00

 

4340700.00

3360600.00

37871700.00

 

 

 

1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

 

 

62989026.19

85%

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4091100.00

9252063.22

7077800.00

 

4340700.00

3320600.00

37411700.00

91.99%

59.39%

本次扣36.90万元预付款,截至本次累计扣预付款345.7万元

2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监理费

 

 

845600.00

85%

焦作市全心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20000.00

 

70000.00

 

 

40000.00

460000.00

 

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