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十二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第十二中学教学楼内粉刷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第十二中学教学楼内粉刷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一至五层走廊、大厅及楼梯间墙面原涂料铲除,重新粉刷仿瓷涂料;一、四、五层大厅天棚刷乳胶漆;一至五层线路整修等。项目资金来源为2013年教育附加设备维修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评审申请、施工合同书、施工现场签证单、工程决算书,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执行2013年第4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进行调整。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9,701.6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7,481.51元,审减金额2,220.18元。
2013年10月15日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