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引沁灌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引沁灌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预算主要内容包括:视频前端租赁费、光纤通信租赁费、云存储平台租赁费、监控中心建设费。该项目资金来源为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投资预算书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参照目前市场价。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预算金额为121,621.60 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建议控制在111,817.81元以内,审减金额9,803.79元。其中监控中心一次性建设费48,817.81元,后期年运行费投资63,000.00元/年。
本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2013年10月10日
送: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 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