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路(丰收路-新河)大修工程
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3]150号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山阳路(丰收路-新河)大修工程施工图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山阳路(丰收路-新河)大修工程位于焦作市中心城区东部,道路呈南北走向,地势北高南低,工程北起丰收路环岛南,南至新河桥北边引道起点,全长940米,规划红线宽度56米。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保留现状机动车道;破除侧分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在破除侧分带和非机动车道范围内新建车行道;新建侧石、平石;新建人行道;新建公交站及龙源路交叉口导流岛等附属工程;维修改造原污水管道后继续使用;路西侧新建雨水口,敷设雨水口连接管,由北向南排至龙源路北侧雨水干管,然后排至新河,路东侧雨水及雨水干管维修后跟换篦子、检查井盖后继续使用;改造迁移原路灯及桥梁装饰。
本工程资金来源由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措。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纸,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3年第3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评审结论:
该项目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16,990,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14,940,613.63元以内(含暂列金额800,000.00元),审减金额2,049,386.37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截至目前本项目初步设计尚未批复,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再行实施。
2、结合建设单位意见本预算审定金额含暂列金额80万元,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时予以明示。
2013年9月18日
送: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