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楼体亮化工程预算进行审查, 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楼体亮化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发光字面板:采用优质镀锌板烤漆,机器密度冲孔,孔间距3cm,板厚1.0mm;发光字光源:光源采用LED单色灯珠,灯珠规格:9mm光亮度高、节能省电环保;发光字电源:采用防雨电源;字体大小:3.5m*3.5m;LED投光灯:功率50W,外壳采用优质铝材;还有配管配线,钢支架,配电箱等。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楼体亮化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预算书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3年第3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金额为123,078.95元,经审查,该工程应控制在98,076.60元以内,纳入政府采购。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3年8月30日
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