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森林动物园科普馆幕墙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3]135号
焦作市森林公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森林动物园科普馆幕墙工程施工图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焦作市森林动物园科普馆幕墙工程包括网架、幕墙,其中网架为螺栓球节点正方四角锥平板网架,半径17.4米,屋面投影面积254平方米,网架厚度1米,支撑形式为上弦柱点支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安全等级二级;幕墙系统中铝合金主要选用铝合金型材6063-T5系列,玻璃幕墙采用6+12A+6钢化中空双银LOW-E玻璃,采光顶采用8-12A+1.14PVB+8双银LOW-E钢化中空夹胶玻璃,幕墙地震设防按7度考虑。
焦发改投资【2011】753号文批复焦作市森林动物园科普馆20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施工图纸,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3年第3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评审结论:
该项目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750,639.24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639,791.61元以内。审减金额110,847.63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结合建设单位意见本预算审定金额含暂列金额5.00万元,请建设单位招标时在招标文件中列示。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3年8月27日
送: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