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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生态植物园勘测定界图费用评审报告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生态植物园勘测定界图费用进行审查,现将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焦作市生态植物园位于焦作市中站区,具体范围西至新园路焦晋高速公路西400米,东到长安路,长约3.9公里,新园路两侧宽20-500米,占地约2650亩。涉及中站区许衡办事处、府城办事处等七个行政村,建成至今未进行征地。目前采取租地模式,财政每年支付土地租金。根据政府相关协调会议精神,要求今年年底完成土地征收工作,需对土地面积进行勘测定界。市园林局申请整个园区土地勘测定界费用30万元,胡市长批示从项目前期经费中列支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次评审依据焦作政办[2009]号文件及相关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以及我市近年来类似项目市场价格及惯例进行。

三、评审结论

建设单位送审测绘费用30万元,经审核,该费用建议控制在20.09万元以内,审减金额为9.91万元。

 

2013816

 

送: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