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及职教中心项目防空地下室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用进行审查,现将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焦发改社会[2010]761号批复可研估算投资93,0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7,544万元,规划建筑面积125692㎡。焦发改投资[2011]388号《关于焦作市职教中心学校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项目总建筑面积184796.10M2,批复项目总概算66,868.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058.19万元。两个项目资金来源均为市投资集团筹措。
本项目送审计算收费依据规划许可面积进行,按照我市属人防二类重点城市标准进行计算。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次评审依据国家发改委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收费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文件),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文件),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2003]豫计收费1178号文件),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防办[2009]100号文件)等相关收费文件进行。
三、评审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及职教中心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用17,990,378.22元,其中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11,205,584元,职教中心6,784,794.22元。经审核,该费用为行政事业收费,市人防办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和解释机关,该费用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建设费用为市人防办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计取。建议建设单位根据人防相关费用收费标准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缴纳。
四、重要事项说明及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向市人防办沟通说明情况,职教中心中的科技综合楼及体育馆是否可按学校教学楼,申请按减免政策减半征收易地建设费用。
2、建议建设单位向市政府汇报,全民健身中心部分场馆是否可以考虑加挂市内院校教学场馆的标志,并向市人防办申请减半征收易地建设费用。
2013年8月16日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